日期: 2011年11月14日
來源: 星島日報 / 許志安安樂窩國際歌迷會
安樂寫 #44「張衛健的一點點」
要從何下筆寫寫相識超過20載的張衛健?從黃毛小子,愛日玩夜玩至江郎才盡,沒錢到兩人共享一碗麵開始,還是拿了「最受歡迎男歌手」後和他在街上抱頭痛哭的一刻開始?在泰國和他在房間因小事大吵大鬧,把電視遙控器飛掉出露台開始,還是第一次在尖沙咀日航酒店和他遇見,就跟我說沒人識笑的冷笑話開始?閉上眼有太多太多的零碎的回憶和片段,如天上繁星,就在這拾下星星在手,然後細味一下閃耀過我一生的張衛健。
他完全不像但其實是一個要把一切的記憶、氣力、心情、心思、青春、甚至生命也奉獻在他的事業上的人,一點也不留,如硬漢子。但鐵漢也得有柔情的一面,他一生中試過買小禮物給我的有兩次,但都不是甚麼生日或甚麼節日,是一個水晶獅子頭擺設和一隻有天使翅膀的白色杯子,都是拿來沒甚麼大作用的,兩份禮物都醜樣得不可以,全無品味可言,但我就是喜歡他沒有特定的理由去送禮物給我,說在街上無意地看到,想起我便買來給我,就是喜歡他那一點點的無意。
又有次相約到菲律賓去度假,在機場的閘口附近等上機前在聊呀聊、聊到飛機走了才發覺,於是兩人返回機場外的食店坐着,突然他給我兩個選擇,一是我們現在去桌球室打桌球,打足3日3夜不回家就當去了旅行,一是我們現在去機場櫃檯買兩張我們不知道地點的機票,馬上就飛,結果我們就由原本去的菲律賓變了泰國的布吉島,人面依舊,景物全非,就是喜歡他那一點點的浪漫。
在十多年前有次勸他把頭髮剃光會更順眼,一星期後他就把頭髮剪掉,然後站在我面前問我好不好看,我摸摸他的頭說我喜歡,當時我的內心有着莫名的亢奮,因我的一席話他就把頭髮剪走,這愛之行動卻換來我說不出的感動,就是喜歡他那一點點的傻勁。
我想我們都願意把所有的歲月都押注在對方的回憶裹,把對方的輕狂任意揮霍,肆虐對方的青蔥,一切無怨也無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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